本报讯(记者刘鹏)最近,青海省教委、省财政厅与实施“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”项目地区签订了项目责任书。这项由国家支持的教育项目分配给青海资金1.2亿元,加上青海自筹的配套资金,总数为3亿元,用于青海的14个国定贫困县和13个省定贫困县实施基础教育。工程完成后,项目县的适龄儿童入学率将达到92.8%,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:消灭所有危房,项目学校的校舍、教学仪器设备、图书资料、教师合格率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,同时,根据实际情况,项目县还将普及不同学段的义务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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